3月29日上午,南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2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共计9人进行集中宣判,9人均被判处实刑,最高四年六个月。
扫黑除恶丨南安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恶案件,9人获刑
基本案情
一、被告人林某岩、林某福、林某潭、林某辉、林某坚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:
2018年以来,林某辉(另案处理)等人利用宗族影响力,与被告人林某岩、林某福、林某潭、林某辉、林某坚等人多次伙同他人阻止施工,拦截、辱骂、威胁、滋扰、纠缠镇村干部和工地施工人员,故意毁坏施工设备,并在村委会和施工现场聚众造势、哄闹、插彩旗、拉横幅,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,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。
二、被告人黄某福、罗某、杨某匾、郑某辉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:
2017年以来,尤某华(另案处理)经常纠集被告人黄某福、杨某匾、郑某辉、罗某、杨某城(另案处理)等人,在南安市省新镇等地逞强耍横、无事生非,多次实施随意殴打、恐吓他人、强拿硬要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,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法院判决
南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:
一、被告人林某岩、林某福、林某潭、林某辉、林某坚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:
1、被告人林某岩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。
2、被告人林某福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。
3、被告人林某潭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。
4、被告人林某辉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。
5、被告人林某坚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。
6、责令被告人林某潭、林某辉分别退出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2000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二、被告人黄某福、罗某、杨某匾、郑某辉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:
1、被告人黄某福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。
2、被告人罗某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。
3、被告人杨某匾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。
4、被告人郑某辉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5、被告罗某、郑某辉退出的违法所得赃款,均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延伸阅读:
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将启动
11个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集中培训
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、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27日在京开班,11个督导组的组长、副组长、成员参加“强化训练”,为正式开展督导进行“充电准备”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中央政法委书记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出席开班式并讲话。中央政法委秘书长、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就督导工作作具体部署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、中央组织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作辅导报告,参加第一轮督导的4位组长介绍督导经验。
动员会上指出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咬住既定目标,坚持问题导向,强化斗争精神,敢于较真碰硬,扎实有效开展督导,着力解决突出问题,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,确保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成效。
(图: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中央政法委书记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出席开班式并讲话。)
一年多来,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,科学谋划、精心组织,全力以赴、攻坚克难,对黑恶势力掀起了强大攻势,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,截至2019年2月底,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1461个;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676起、69544人;一审判决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561起、32663人,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得到沉重打击,社会治安得到有效净化,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。在今年全国“两会”上,代表委员热议扫黑除恶成效,普遍认为专项斗争顺应了民心,维护了平安,彰显了正义。同时,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,专项斗争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,如不推动解决,将影响专项斗争深入开展。
今年是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,面对的是深水区、攻坚期,有许多难题等着我们去攻克。实践证明,督导是发现问题、推动解决问题的利器,是抓落实的关键一招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,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的重大意义,增强问题意识,强化斗争精神,以迎难而上、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韧劲,推动各地各部门按照既定目标持之以恒抓下去,务必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。
来源:长安君、南安法院
编辑:萱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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